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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分享



現代人的「速食愛情」,女生還是要保護自己!一名國中少女情竇初開,網路上結識一名19歲男子,3天後相約見面,隨即就在男方家中上床2次;不料隔天少女卻收到男子簡訊「我們分手吧!」讓她情緒崩潰一度試圖割腕自殘,所幸家人及時發現;少女父親怒控性侵,男子被判處1年7個月、緩刑5年。

警方調查發現,該名13歲的少女家住南投縣,從小父母離異,她和姊姊由阿嬤照顧,父親因工作關係僅週日才在家。4月份少女透過友人介紹一名擔任鐵工的19歲男子,事後互加臉書後以男女朋友相稱。3天後雙方首度見面,卻宛如天雷勾動地火,便在男方住處2度發生性關係。

少女認為2人已是男女朋友關係,不料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發生性關係後隔天,男子竟傳簡訊給少女「我還是忘不了前女友,我們分手吧!」少女一看情緒崩潰,不斷撥打對方電話,但男方就是不接,事後少女愈想愈難過,竟拿美工刀割腕自殘,並且躲在同學家。事後少女的父親得知女兒失蹤,連忙報警找尋,終於找到少女,並得知實情後,報警對男子提告性侵。

警方偵訊時,男子坦承和少女發生性關係,事後認為雙方不適合在一起而提出分手。法官認為男子事發當時未滿20歲,思慮不周才和少女發生關係,但並未違反對方意願,事後也認錯和對方和解,因此判處他1年7個月徒刑、緩刑5年,交付保護管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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